摘要
当前,中国企业在传统能源领、新能源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与中亚各国有着广泛的合作,逐步形成了“能源+金融+服务”的合作模式。然而,中亚各国能源合作制度差异化、投资保护主义和恐怖主义、极端宗教势力加大了中国企业投资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风险。因此,中国政府要加强与中亚各国政府之间的沟通,建立政治互信,构建中国-中亚多边投资协定以及引导中国企业转变能源投资模式等来降低中国企业在中亚地区能源行业的投资风险。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85-88,共4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