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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否要求继承出嫁后去世闺女耕种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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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李粉花1970年出生于豫南一个小山村。山村耕地稀少,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93年,李粉花经人介绍,嫁给邻村的赵铁柱。嫁过去之后正好赶上土地调整,李粉花在丈夫所在的村里分得了八分耕地,相应地,李粉花在娘家所分得的耕地被收回。后来李粉花同赵铁柱生育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也相继分得了耕地。2017年,李粉花因病不幸去世。其父母只有李粉花这一个女儿,担心女儿去世之后无人养老,便想着继承女儿分得的耕地,多种点地以增加收入,为将来养老做准备。请问,李粉花父母能否继承李粉花分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作者 陈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妇女生活》 2019年第11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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