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逐渐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广泛采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然而由于合同失灵问题的存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不一定能够确保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和品质。要想破解合同失灵问题,仅从市场机制和政社关系的角度分析是不够的,还必须从合同治理的角度加以探讨。基于规则、关系与价值三个维度,可以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构建一个全面系统的合同治理框架。规则治理主张,通过正式而精确的合同设计与安排来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关系治理强调,借助非正式的社会关系来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议;价值治理认为,打造合同双方共享的价值体系才是防范违约行为和提升合作水平的最佳途径。三种治理机制存在相当复杂的关系组合,只有恰当地调配它们之间的替代关系和互补关系,才能达到协同增效的效果。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20-27,共8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青年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知识共享及其治理研究”(17YJC63020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问责体系研究:基于模式-机制-工具的维度”(GD16CZZ01)
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境下社会组织的自主空间与能力发展研究”(XYZD201926),负责人叶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