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而言,尽管各级检察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有益尝试,但囿于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实操性,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下一步需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继续探索完善“两检并行,双管齐下”的科学办案模式,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在不盲目扩大惩罚性赔偿金适用范围的情况下,刑事罚金与民事惩罚性赔偿金可以同时适用,以及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时无需提供诉讼担保等,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发展保驾护航.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8期51-54,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