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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变更认定为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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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毕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将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变更为贵州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毕府呈[2017]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变更认定为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至范围和核准面积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为准。
作者
机构地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4-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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