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0月,支付宝推出“相互保”重疾保险产品,一时风靡各大社交网络平台。作为一款创新型重疾险产品,除了让人眼睛一亮的保费缴纳机制,“相互保”为了实现预期的商业效果还融入了“相互保险”和“团体保险”等复杂保险架构,让人难以洞察其本质。但仔细分析之后可以发现,“相互保”虽名为保险但实为披着保险外衣的网络互助,在产品架构、监管合规、偿付能力等保险产品核心问题上存在诸多硬伤,隐含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参保者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相互保”潜在的参保者应投入更多的理性和谨慎,保险监管机构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出处
《金融法苑》
2019年第1期3-16,共14页
Financial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