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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遵守竞争中性原则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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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2018年10月14日,央行行长易纲在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也表示,"将加快国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并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次日,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国企改革的目标与竞争中性原则是一致的,我们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这些都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即我国将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19年第11期11-13,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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