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实施、落到实处、惠及农民,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9年第10期9-10,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