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大声喧哗……以后都将受到约束!乘客在出行方面,则有望实现乘坐地铁到火车站、飞机场后实行“一次安检”。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客运组织、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等内容予以明确,《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共7章43条,包括总则、基础管理、客运组织、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服务监督与提升、附则等章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乘客不得在地铁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携带宠物(导盲犬、军犬除外)等进站乘车,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自行车,不得使用滑板、溜冰鞋,不得在地铁里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不得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禁止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以及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出处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112-112,共1页
Urban Mass Trans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