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政部门始终围绕不同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民生兜底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构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目前有4000多万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保障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2019年二季度城市达到602元/人·月,农村达到5079元/人·年。
出处
《中国民政》
2019年第19期12-14,共3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