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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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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物业管理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香港立法会通过。条例规定,香港除成立物业监管局外,还应实施强制性的发牌制度。在监管局成立后,还制定了大量补充细则。香港物业监管局的权力包括制定持牌准则、制定操守手册以及处分违纪行为的持牌人。
作者 张嘉贤
出处 《城市开发》 2019年第19期68-68,共1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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