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能源集团、新奥集团、杭燃集团、浙江君安能源股份公司: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省天然气“县县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函〔2016〕6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51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龙泉一庆元、云和一景宁一文成一泰顺、建德一淳安等3个输气管道项目暂缓实施,待建设条件成熟后再启动;玉环支线采取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配套外输管道北线路由方案,责任主体为玉环市政府。
出处
《浙江节能》
2019年第3期34-36,共3页
Zhejiang Energy Con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