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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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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发达国家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一)美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由3部分组成,即董事会负责决策管理、校长负责行政管理以及教授负责学术管理。(二)英国大学。英国于20世纪80年代从大学内部治理的角度对大学行政管理的基础、有效治理的原则以及内部管理的权责进行了规定,并将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分为3种类型:一是以牛津、剑桥大学为代表的大学;二是1992年前成立的大学:三是1992年后成立的大学。(三)法国大学。法国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在《高等教育法》中规定了高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即通过校长决定、校务委员会决议、科学审议会以及教学与大学生活委员会的建议实现对大学的治理。
出处 《国内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动态》 2019年第19期8-8,共1页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Trend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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