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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如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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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垃圾分类的执法处罚细则来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施行,上海城管部门也随即同步开展执法。根据《条例》规定,个人和单位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不按规定投放可处罚款。其中,个人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 张传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41期47-47,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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