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大制度下,国家权力按照"人民——人大——一府一委两院"这样一种逻辑序列展开,代表经人民的授权,在人大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代表是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群众有什么诉求和愿望,向其选举产生的代表传达,再由代表通过一定的渠道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并督促落实,这是代议制民主的设计初衷。人大制度要有效运作,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关键在于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群众的意见主张和利益诉求。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9年第11期67-67,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