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激励视角研究劳动保护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发现:随着劳动保护的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风险承担水平降低;这种负面影响在高管持股水平较低、高管内部薪酬差距较小、高管—员工薪酬差距较小的企业中更明显;这种负面影响在高管薪酬较低、普通员工工资较高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中更明显。研究表明,劳动保护虽然加强了对员工利益的保护,但不利于激励,这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产生了负面影响,尤其是在民营企业中。因此,企业需要在保护员工利益的基础上,辅之以其他激励手段,从而抵御劳动保护产生的不利影响。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2期51-60,共10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京津冀联动激励新型城镇化双创实践与社会资本耦合效应研究”(项目编号:19YJC630192)
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京津冀协同视阈下天津市双创实践与社会资本效应研究”(项目编号:18ZLZXZF00420)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环境规制下绿色技术创新效应研究”(项目编号:TJGL1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