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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份额实现“转让、赠与、赎回”管理的调查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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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印发实施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组织实施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改革试点”。松江区自2008年开始探索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至2013年底14个涉农街镇、107个村以份额形式(即集体资产股份)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2014年率先在全市研究探索了份额的继承,并于2015年开始连续5年14个镇级联合社成员全部获得了收益分配,全面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
出处 《上海农村经济》 2019年第11期23-2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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