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孔子而及孟荀,先秦儒家论"怨"思想并非"君子不怨"的单一命题所能概括,而是展现出学派思想的复杂性与赓续性。《论语》论"怨"本就自成体系且着眼"无怨"与"可以怨"两端,孟荀又申说夫子之义,或增补,或修订,遂使孔门论"怨"的理论基石愈发巩固。沿着《论语》奠定的"个人-家-国-天下"框架,孟荀还从人己两端、"无怨"与"报怨"双向、"修身-乐群-知命"三层进阶出发,深化了"不怨天,不尤人"的思想。至于孟子揭示的"大舜之怨"并非"小弁之怨"、荀子提出的"除怨"策略,更是将"单数"的《论语》文本演绎成意蕴丰富且充满活力的"复数"形态。
出处
《武陵学刊》
2019年第6期1-12,共12页
Journal of Wul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文化元典关键词研究”(12&ZD15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中国文论关键词研究的视角与方法”(2018M641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