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4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该《规定》自2010年制定以来的第二次修订,本次修订对于检察案例的作用效果、遴选适用等均作出了修改。案例指导工作制度的出台,既在一定程度弥补了成文法的不足,平衡缓解了类似案件之间不同裁判结果带来的不良影响,又对公民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在办理类似案件时的释理说法工作和办理质量,有助于司法效率和检察公信力的提升。
出处
《天津检察》
2019年第4期49-51,共3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