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元协同扶贫模式在主体、方式、格局和目标等方面有着不同于传统扶贫模式的显著特征。构建多元协同扶贫模式是应对贫困治理严峻形势,提高扶贫成效的需要;也是减少社会排斥,实现扶贫过程中公平的价值目标的需要;还是克服碎片化贫困治理,促成贫困治理中主体合作与协商的需要;更是遏制扶贫腐败,形成扶贫治理主体之间的监督与制衡的需要以及打破信息壁垒,推进扶贫信息的共享与整合的需要。构建农村协同扶贫模式应从主体的协同、观念的协同、信息的协同、制度的协同和过程的协同等方面多管齐下,以提升扶贫治理效果,最终解决贫困问题。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58-65,共8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8年江苏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精准扶贫视阙下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创新研究”(18FXB002)
江苏省2018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精准扶贫视阙下江苏贫困地区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创新研究”(2018SJA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