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应急管理部公布《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列举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共20类,分别是:硝酸铵[(钝化)改性硝酸铵除外]、硝化纤维素(包括属于易燃固体的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氰化钾、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环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乙醇。
出处
《上海化工》
CAS
2019年第11期41-41,共1页
Shanghai Chem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