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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去”与“留”——对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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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从中央到地方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拉开帷幕,其类型涉及撤销、合并、重组、优化职责、更名、调整领导管理体制等。从档案管理的角度而言,立档单位的这些变化往往会引起档案全宗的终止、设立、沿用及代管等变化;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角度而言,监督指导立档单位做好全宗变化所对应的档案处置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 赵志闯
机构地区 朝阳区档案局
出处 《朝阳兰台》 2019年第9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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