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历史渊源久远的,一种比较独特的治理制度,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迅猛发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也愈加突出和严峻,为有效缓解信访问题压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随着呼之欲出。然而,当前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引进具有法律知识又相对公正的第三方一一律师参与公安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由于各种原因,律师功能定位模糊,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作用发挥不佳、成效不显,要摒弃形式主义,注重实用,突出在释法明理、政策解读、指引代理、教育疏导、矛盾化解上下功夫,引导信访人和广大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对少数无理取闹的,要依法维权,违法必究,维护法治权威。
出处
《公安研究》
2019年第9期44-55,共12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