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感谢检察机关能够给我一次机会。”当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陈诗特宣读完对杨某的不起诉决定时,杨某声音哽咽。这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起来,江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众多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一个。据了解,2019年1月至9月,江北区检察院共审结审查起诉案件989件1244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863件1011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7.3%,高于全国40.1%和重庆市78.8%的适用率,真正把这一制度落到了实处。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42期55-57,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