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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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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规定》,6月1日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金额将大幅提高: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由200万提高到400万;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100万提高到200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50万提高到100万。除此之外,《规定》中还明确:1、全国统一适用16号令删除了原3号令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的规定,明确全国适用统一规则,各地不得另行调整。
出处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8年第4期8-8,共1页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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