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荀子认为人是在共同体中作为类的社会性存在,而善的一个重要表现即人的知、情、欲与社会性之间的和谐统一。人之"性恶"在于心不会天然知礼义之道,于是情感欲望浅陋无明,易于流向悖理和危险混乱。那么,如此之人如何转化其性而趋于善呢?从孝观念进行考察是为一个重要的视角。对于荀子而言,孝不是纯粹天然的情感,它以人有辨有义和能群为逻辑起点,以对礼义之道的觉解为内在精神,以人之差异性的情感为基础,以曲得其情的方法为特征,最终指向于整全自我的实现。
作者
张奇伟
吴宝红
Zhang Qiwei;Wu Baohong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8-23,共6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