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的法理不是法律规定本身的内容,而是隐藏在刑法规定背后,能够为刑法规定的正确理解提供学术支撑的知识形态。在刑法知识形态中,刑法法理具有一定的层次区分。其中,第一层次的刑法法理是刑法观。刑法观是最高层次的刑法法理,它是刑法理论和政治哲学、社会科学密切相连的知识领域。第二层次的刑法法理是罪刑法定。第三层次的刑法法理是刑法的教义学知识。上述三种刑法的法理形态是刑法的部门法理学的基本内容,对于正确把握刑法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19年第5期67-68,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