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政合设、合署的组织形式是中国党政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从实践层面看,在其发展演进的历史脉络中,蕴含了追求效率的最佳性考量。但从理论层面看,传统的行政法理论尚不足以阐释党政合设、合署的实践。因此,从理论上也呼唤最佳性考量。将最佳性考量运用于党政合设、合署的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有助于坚持党的领导,推进行政组织最佳设置;有助于贯彻党的意志,保证行政任务最佳暖行;有助于落实党的宗旨,实现最佳行政法治建设。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19年第5期199-199,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