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农业经营制度从农业互助合作化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确立并不断完善,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个体分户经营向集体统一经营的演变(1949一1977),第二个阶段是从集体统一经营回归到家庭承包经营(1978至今)。经过反复的探索,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经营制度。在确立家庭经营责任制以后,又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三权分置”等方面推动了家庭经营责任制的不断完善。“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和“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19年第5期206-206,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