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中,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简称“中国制度”),是植根中国大地、适应时代潮流、具有深厚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优越制度。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一重大决定为深入探索中国制度的内在逻辑、充分释放中国制度的独特优势,指明了根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