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当事人不得顺位抵押的约定可否约束登记行为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不动产登记实务中,抵押权人为了自身利益,经常与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行办理顺位抵押登记,这种约定是否有效?现抵押人违背该约定申请办理顺位抵押,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否办理?下面对这一情况进行评细分析。
作者 刁其怀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9年第33期53-54,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