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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答复应合法有据——以杜某诉民防局信息公开一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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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政府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要求,应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答复合法有据。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修订。人防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信息公开答复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答复合法有据。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19年第11期49-50,共2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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