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系化的方法是法学的重要方法之一。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体系化不仅被认为是法学学科理性和科学的象征,还被认为是维护法秩序的安定和正义的关键所在。梳理现有的文献,以下两个层面的运用是比较普遍的:第一,将体系化方法作为法学学科理论体系建构的重要方法进行运用;第二,将体系化方法作为法律体系科学化建构和立法完善的重要方法进行运用。前一个层面的运用可被称为法学的体系化,后一个层面的运用可被称为法律或立法的体系化。在我国环境法领域,生态环境法律在近年来进入活跃期,大量的立法和修法活动接踵而至。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19年第10期71-73,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