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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使命担当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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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区委工作要求,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原则。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严格遵循“依法”二字,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做到监督而不代行,到位而不越位。三是必须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原则。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在监督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集体研究讨论,凝聚了集体共识,代表人民的意愿要求,保证了集体行使职权。
作者 庞晓光
出处 《天津人大》 2019年第10期16-17,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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