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见,“微腐败”的危害极大。乡村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治理乡村“微腐败”刻不容缓。对此,需要深入分析“微腐败”成因,才能“治已病、防未病”。乡村“微腐败”的成因很多,但主要原因还是对微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2015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对全区5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了专项审计,发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缺位,为乡村“微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审计,浦口区审计局对乡村“微腐败”的认识不断深化,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出处
《中国审计》
2019年第21期45-46,共2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