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访治理已成为地方政府减轻基层治理压力的重要选择,一些社会组织开始在社会矛盾化解中发挥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于对社会力量的风险防控意识和对社会组织的工具主义态度,这些社会组织的参与是相当有限的,多数仅能发挥替代性的纠纷调解功能,利益表达和社会整合的功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挖掘。通过研究信访的本质及其产生的社会成因,不难发现:信访矛盾不是简单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分配问题,它不仅涉及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更涉及社会整合方式。因此,尽管目前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和范围还十分有限,但却有着极其重大的政治社会学意义,因为这意味着社会整合方式的改变。
出处
《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
2019年第5期70-77,共8页
Research on Public Complaints and Social Contradictions & Probl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