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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船舶开式脱硫监管规定——禁用主导、准用反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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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球范围内实施船用燃油硫含量不超过0.5%m/m的规定,对目前市场船用硫量3.5%m/m的现状提出重大挑战,同时MARPOL公约附则VI接受船舶使用船用废气清洗系统(EGCS)作为符合SOx排放控制要求的替代措施。2018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起海船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其中规定可以使用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
作者 陈莽 高嵩
出处 《中国远洋海运》 2019年第10期72-73,共2页 Maritime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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