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感情投资型受贿刍议 被引量:1

On the Emotional Investment-oriented Bribery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感情投资是在人情交往的伪名义下,进行事实上的钱权交易的行为。感情投资型受贿与一般受贿罪同样具有职务性的特征,同时因为感情投资在形式上把钱权分离,因此具有隐蔽性。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正式将其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立法过于仓促,留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感情投资的立法使用了法律拟制的立法技术,但突破了解释的权限的嫌疑,它的立法体系尚不严谨;其次,解释对感情投资型受贿规定的限制条件过于空泛,不能起到实际的限制作用。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必须要细化感情投资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
作者 范一鸣 Fan Yiming
出处 《西部学刊》 2019年第16期5-8,共4页 Journal of Western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56

共引文献112

同被引文献20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