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交闹在当前社会中时常发生,严重威胁着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尽管司法实务中多将此类行为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但由于本罪具有概括性、指向性不明等特点,导致审判实务中对这类行为定性标准不一,量刑存在畸轻畸重的现象。为了有效解决公交闹问题,教育引导不特定多数人,应通过立法增设"妨碍安全驾驶罪",将暴力殴打司机和强行干扰安全驾驶的行为明文规定下来,并参照"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细化量刑标准。
出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52-56,共5页
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
基金
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刑事风险及其应对——以数字货币洗钱罪为视角》(2019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