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的大力倡导和切实推动下,保护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2016年,中央深改委会议通过《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产权保护提出了三点原则:一是废除对非公经济不合理规定,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二是政府不得以换届为由违约毁约;三是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处理民营企业的历史问题。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43期37-38,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