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做好帮教工作、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予全面、特殊和优先保护,需要整合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少年司法和社会资源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理念先行:儿童利益最大化1987年11月,长宁区人民法院创设了羁押、预审、起诉、审判、辩护、改造的公检法司相配套的“政法办案一条龙”机制和综治办、教育、民政、卫生、街镇、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政府和社会相关部门相衔接的“社会支持一条龙”机制。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43期45-49,共5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