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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司可引入“闪电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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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5日宝龙地产公告称,公司与创始人、控股股东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控股股东先以每股5.4港元配售1.466亿老股,上市公司再按同样价格向控股股东配发及发行1.466亿股新股;交易完成后,宝龙地产获得7.8亿港元资金。笔者认为,香港股票配售机制值得A股借鉴。
作者 熊锦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董事会》 2019年第10期14-15,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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