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维特根斯坦之后有关意义的语用分析的理论虽然改变了真理概念固有的基本定义,但也留下了一个仍需要作出解释的问题,即基于语言的语用分析的有效性如何能代替有关对象性构成(表征)的真理性的问题。如果把有关对象性构成的“实在”理解为一种内在的实在,那么,如何在否定“被给予性”的同时保证它的客观性?维特根斯坦之后,大部分实用主义者作出的选择是接受极端的自然主义和理论寂静主义,他们都相信直接的经验的构成性的有效性,因此都拒绝有关对象性构成的语义学的重建。但达米特、布兰顿和哈贝马斯明确地区分了对象性构成的事实与作为话语推论(实质推理)可确定的有效性事实,并否认对象性构成的事实可以在话语推论之外具有直接的经验的真理性。因此,他们都坚持重建与话语推论相结合的语义学。该著深入探讨了达米特、布兰顿和哈贝马斯在这一理论重建问题上的贡献。
出处
《中国哲学年鉴》
2016年第1期341-341,共1页
Chinese Philosophical Alman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