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当·斯密基于“同情”原理来判定特定情境中的情感或行为的合宜性,即以人类天性中所具有的同情共感能力为起点,用“公正的旁观者”克服了现实中的旁观者在进行道德判断时所具有的偏私性,并以“公正的旁观者”的同情为依据进行道德判断。斯密对休谟“同情”概念的扩展克服了休谟道德理论中所存在的矛盾;“公正的旁观者”的提出对正义问题的探究提供了一种重要的认识进路;不过,他用“良知”来进行道德判断,则要面对“平庸的恶”的诘难。
出处
《中国哲学年鉴》
2016年第1期346-346,共1页
Chinese Philosophical Alman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