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德里克·帕菲特在1984年出版的《理与人》,被认为是自密尔的《功利主义》和西季威克的《伦理学方法》以来功利主义伦理学领域的一座里程碑。该著首次出版于2011年,在内容和地位上均继承了《理与人》。在该著中,作者重新探讨了当今最重要的三种规范伦理学理论:功利主义(或后果主义)、康德式义务论和斯坎伦的契约论伦理学,认为这三种理论之所以表现得水火不容,实际上缘于错误的主观主义。一旦消除其中的主观主义成分,并作出合理的重构,这三种被认为截然不同的规范伦理学理论之间能够实现一种调和。作者把他的论证建立在他对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的全面考察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表明,存在客观理由或价值,而否认这一点则会导致道德虚无主义。
出处
《中国哲学年鉴》
2016年第1期380-380,共1页
Chinese Philosophical Alman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