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黑格尔认为“道德”是一种比“伦理”更高级的精神形态;然而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又把“伦理”置于比“道德”更高的阶段,从而造成了学界在理解黑格尔哲学时的疑难。分析黑格尔对“道德”和“伦理”这两个概念的理解,以及这两个概念在黑格尔不同文本中的定位,可以澄清这个疑难。也就是说,从存在论的角度出发,“伦理”高于“道德”;而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则“道德”高于“伦理”。
出处
《中国哲学年鉴》
2016年第1期409-409,共1页
Chinese Philosophical Alman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