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概念在早期中国思想中有一演化过程,且相应于早期中国“邦邑”共同体的维系状况。前诸子时代,“义”乃指相对于私情好恶之偏向的城邦共同体“成员”的公道正直之“德能”,其特別关涉“城邦”之“公事”之域,所谓义“益”邦政。在开启诸子时代的孔子那里,面对“邦邑”共同体的危机,其将“义”由限定于“公事”之域的“职责”要求转为个体自我(“己”)修身的内在要求,所谓“唯义是从”,故通过义利之辨而将“邦邑”的维持建立在君子结盟的基础上。
出处
《中国哲学年鉴》
2018年第1期325-325,共1页
Chinese Philosophical Alman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