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死债清”是否成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案例小故事:2018年1月,陈龙借给朋友文兴4万元,约定季度利息为750元,打借条为证。当年3月,文兴意外死亡。此后,陈龙多次与文兴家人沟通,要求归还借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足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文兴妻儿以其生前没有财产和遗产予以抗辩,但无法提供相应证据,于是判决被告偿还陈龙借款本息共计4.3万元。
出处 《实践》 2019年第11期52-5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