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调查报告起源于十九世纪的美国,其强大的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在刑事司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教育刑理论的发展和未成年人司法研究的深入,我国将其引入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当中。虽然在立法和实践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都不是社会调查报告本身的问题。在当前认罪认罚从宽的改革背景下,社会调查报告的应用还能横向扩张于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纵向扩张于侦查阶段。其中,纵向扩张以横向扩张为基础。社会调查报告的扩张应用,不仅在量刑个别化中可发挥积极作用,也在犯罪预防方面有着重要的价值。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82-89,共8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刑事庭审质证规则研究”(项目编号:16XJA820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