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生[2019]53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防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制定产品标准或者确定产品配方,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作者
出处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422-422,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od Hygie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